☆、小番外:I knew you were trou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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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從錄像裏看到他時,便只覺得他那新發型的扯淡程度叫人發指。好在臉還是我挺欣賞的那張臉,表情仍是那種讓人想揍爛他腦袋的那種表情。
身旁涼太猛地站起來,動作大到身後的椅子都哐當倒地,我想他除了驚訝祥吾那狗東西竟還加入了校隊同時,更高興於將有機會把他曾“不勞而獲”的東西——“奇跡”的名號,外加那件當年視作珍寶,如今卻可能抹布樣地丟在哪個角落的8號球衣——堂堂正正地真正贏過來一回,彌補當初的不戰而勝。
我則不然,只覺肚子上早已愈合的刀疤仿佛又突然癢起來。聽著涼太輕描淡寫聲稱“只是看到了”熟人,我沒說話,暗想這他吅媽也是我的熟人,以及,如果此刻他在我面前,我就要一邊撩起我上衣下擺告訴他:看吧寶貝兒,這傷口就是拜你所賜;再一邊向他豎個中指:好久不見,我真他吅媽想你,最後,見鬼去吧!
但當真的見著了他,我只說了第一句,改了第二句,沒說第三句。
事實上,他幫我打過架,也害我和人打了架,本該兩相抵消互不相欠,可八成因為我瘋得嚴重,最終我也只會在心底仍認定自己欠他個人情的同時,罵他是個將女孩子卷進野蠻群毆的極品人渣。
不得不提提這兩件事的來龍去脈,第一件事發生在國二開初,哦,還是個十三號,黴運連篇的日子。如今臉皮厚得對什麽事都不痛不癢,我簡直無法理解當年因為和家人吵架而摔門而去的自己。
尤美一直認為我絕不安分,像我母親,是那種隨隨便便就會從家裏突然消失、再次出現便不知猴年馬月的孩子。順帶一提,她是我姨母,我來日本後便一直寄宿她家。那是個善良而又太愛操心的女人,但她猜對了,關於這一點——十歲時斯蒂文第一次因為在家發現大袋大吅麻而和娜奧米吵架,爭吵最終演變成砸東西,一個水晶光澤的玻璃花瓶就此與裏面半雕謝的玫瑰雙雙慘烈殉情,我竟心血來潮背了點零食和零鈔,離家出走得當機立斷。隔了一晚,父母第二天才找到我,先是娜奧米抱著我哭得梨花帶雨,接著在確認心臟沒被驚出病、情緒稍稍平靜後便又是一頓臭罵,但嚇不跑我不老實的心。
言歸正傳,那日與尤美的爭吵話題毫無新意地,仍舊是娜奧米。提及她已不在人世的姐姐,尤美竟最終掩面而泣,我卻覺得煩心,當場奪門而去,還順手溜走門口放著的一盒香煙。
出門後才意識到十多歲的女生大晚上在街上亂跑不是個好主意,在一處臺階邊獨自坐下,慶幸煙盒裏放了打火機。即便是摻了薄荷的萬寶路也仍舊嗆人,我卻沒有掐滅煙蒂,任由尼古丁味兒湧進肺裏,煙灰掉落一地。
於是找麻煩的便不請自來,幾個看上去比我大上幾歲且來意不善的小子圍上來,說我占據了他們的地盤還在上面彈煙灰。哦,到處亂劃領地範圍,真像是畜生的行為。而很不走運,我當時想找人找茬的打算絕不亞於他們。手指一彈煙頭,又抖落一顆灰塵到地,一仰臉把煙圈往他們其中一人臉上吐,並自認為這個作死方式挺優雅。
因此毫不意外地被拽住了衣領,沒熄滅的煙頭不小心從手中墜落,還不偏不斜掉上我大腿時——嘶,好燙——我才恍然意識到自己或許根本解決不了這種情況。唉,蠢得要命。
按照肥皂劇裏的一貫情節,這該是男主角出場當王子的時刻了。
沒想到的是,竟真的有個灰毛小子突然出現並裝模作樣沒頭沒腦地撞上了其中一人,動作還挺猛,被撞的當場跌倒,還是臉朝地面的姿勢。始作俑者毫無歉意的道歉聲中,我不給面子地當場笑出來,因此成功惹毛一票人。下一秒灰毛的家夥便與其他幾人打了起來,下手出其兇狠,像個長期在腥風血雨裏摸爬滾打的專職混混,讓我差點就要產生錯覺,以為這就是我從小就希望長大後有機會約會的那種男人。
果然只是錯覺。
我認識他,帝光籃球部裏被公認混賬程度無人能及的首發小前鋒。除了長相不賴、球技不壞之外沒半點優點,卻各種缺點全數占盡的人。但要知道事情就是這麽怪,第一眼看到他我便知道,我無論如何也絕不會討厭他,就像第一眼看到涼太時我就覺得我太他吅媽喜歡他,就是這樣。
幾分鐘後在路人甲乙丙丁慌張逃跑,並叫囂著你小子給我等著的場景下,我差點就要拍手叫好。但讚美終究沒說出口,正想著這混小子絕不可能幹出英雄救美不求回報的慈善工作,他便果不其然向我走過來,頗為順手地一把攬過我的肩膀,從我手中拿過煙盒:“怎麽,感激到說不出話了嗎?”
這就是祥吾對我說的第一句話,自大、沒禮貌,但偏偏我就是很感冒。對方態度不言而喻,面對他靠太近的臉,不經大腦的話脫口而出:“你缺不缺女朋友?”
不缺,眼下我替他回答當時的問題,但他一向來者不拒。
不合時宜地想起,娜奧米曾說過每個女孩都喜歡或約會過一個混蛋。現在才發覺這不無道理,因為同混蛋約會有個好處:沒有壓力,不必認真。無論是心理因素還是環境因素,我想我當時的確需要身邊有個人,只要他不該問的別多問,隨便誰,哪怕是個十足的混蛋。
視線中他將煙叼起一支點燃,深吸一口,竟咳嗽起來。腦中一掃先前的陰霾,我當場笑不可遏:“你以前沒抽過煙吧?”
而我第一次抽煙是十一歲,好在我並不喜歡這個味道,這玩意兒也沒變成我的必需品。
虹村前輩總以為和那混小子待久,總有一日我也會變得無藥可救。事實上,該算是我教壞祥吾抽煙喝酒,而他教壞我舉止輕浮和打架鬥毆。瞧瞧,禮尚往來,多公平。
於是一切都那麽順理成章,第二天在學校走廊上看到他“前女友”往他臉上甩巴掌,用快哭出來的表情說你耗費了我那些時間和感情,怎麽可以就此不管不顧?很老套的臺詞和思維模式,我因此幸災樂禍地從祥吾身邊走過,並在姑娘怒火中燒的表情下厚臉皮地對她投去一個同情眼神。得了吧,拍拖就是拍拖,別把自己當消耗品,不該認真時別太認真,尤其當你明知道對方並不在乎你。
因而壞名聲不脛而走,短短幾天便遭校內乃至校外的白眼無數。好在對這種事兒我和祥吾都早已不在乎。我要他教我打球,而我跟班樣地同他去游戲中心,偶爾趁他家沒人時去那吃頓微波食品充當的晚飯,把音箱開到周圍鄰居會來抱怨的程度,在明知他能看到我裙底的情況下站在他家餐桌上跳舞。
其實黑歷史歷時不過十天,我此刻漫不經心地想,連兩個禮拜都沒到的日子並不算長。
沒記錯的話那是個周末,我哼著小調,被祥吾領著走進小巷裏一間興許連營業許可也沒有的Pub。當時我心情不賴,因而沒有拍掉他搭在我屁股上的手。
封閉的空間裏煙味彌漫,不夠亮的燈光沒精打采,沒人理睬有未成年的小鬼混了進來。百褶裙太短,鞋跟又太高,步子邁不開,動作有些別扭。吧臺邊的桌球臺周圍站了幾個同為學生模樣的家夥,姿勢不夠專業,交談嗓音過大,桌角放一堆零票,看樣子是在賭錢。
來不及說“我們繞開他們”,祥吾便已經大模大樣走了過去,手指惡趣味地一勾,撞動桌上一顆球,那滾向另一角後又碰動下一顆,還偏就進洞了。
糟,球的分布一亂,那些家夥的賭局形勢也就隨之亂了套。
氣氛立馬緊張起來,因為有個大個子的家夥一把拽住祥吾的衣領,把他撞到墻上時發出一聲悶響。即便此刻,他也仍舊咧開嘴角,笑得輕浮又無恥。我剛要邁步,就被人從身後架住,一時脫不開。
經驗告訴我,該妥協時別嘴硬:“祥吾,道個歉,我們換個地方。”
“換地方?我看你更該換個男朋友。”架住我的那人自作主張接過話頭。
“多謝關心,但寶貝兒還沒過保質期。”
便是在幾人註意力集中到我身上之時,祥吾突然動了手,膝蓋狠撞向拽住他那人的腹部,扯住他頭發將他腦袋往墻上砸。聽上去挺疼。我趁機用細高跟踩上身邊人的腳,一側身提起手肘向後頂,正中他鼻梁。
群毆因此不可避免,對方下手毫不留情,其間我手肘擦破了些,鞋跟斷了一邊,天曉得又磕青了什麽地方。
四對二,這可不太好。但動拳頭早已不是第一次,本以為並不至於會輕易輸掉,直到混亂中,腹部突然傳來一陣冰涼的刺痛,低頭便發現白襯衫染了血,稍一動彈就扯動傷口,真他吅媽疼。
神經斷層兩秒,反應過來後,我當下毫不掩飾地跪倒在地,一手捂住小腹,呻吅吟得簡直比痛經得厲害的姑娘還要淒慘。事實上,沒那麽疼,但痛苦表演得挺逼真,外加罪魁禍首先生手裏的刀上的確沾血,因此成功嚇到一票人,以為當真惹上了大事,兇器上還貨真價實粘著他們的指紋。
於是肇事的逃跑,留下我在地上蜷成一團,裝哭的聲音漸變成笑,最終同祥吾一道大笑不止,笑這件破事的荒唐,以及,他肩膀上同樣的刀傷。
掌心裏還嵌著地上的玻璃瓶碎渣,他拉我擠進廁所的狹小單間。唉,別想歪,只是為了臨時擦擦傷口止一下血。將襯衫下擺卷起系了系,看到傷口挺長,還割得有些深,自討苦吃地稍稍掰開看了看,這才感覺當真好疼,估摸著回頭應該得縫針。壓住傷口止了下血,不合時宜地羨慕起祥吾穿了深色衣服,深到不至於明顯透出血漬。
一旁馬桶裏還漂著個用過的安吅全吅套,浮在水裏像只死掉的水母。本以為我完全可以一笑了之,嘲諷一句寶貝兒你選的約會地點意境真他吅媽詩情畫意。但,沒機會說出口了,因為他突然托住我後腦,表情輕佻和欠扁地吻了上來。時間場合談不上多美妙,不過對於這個吻本身不討厭,於是我回吻過去,順帶向他展示,別以為這就能讓我不知所措,以及,我吻技也不賴。然後,裝模作樣對他說出來:“寶貝兒,我想我越來越喜歡你了。”
“這是你的事,與我無關。”
“那你有喜歡上我嗎?”
“這是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來做些我們兩個人的事吧。”
……
再之後,記憶就當真斷了層,大概是偷喝了酒精度太高的酒,醒來時傷口已經去縫過了針,斷了跟的瑪麗珍鞋擺在枕邊,臟衣服已扔進洗衣機,宿醉的腦袋有點疼,好在當天家裏人全都不在。
到最後我也沒問他是他將我送回家還是我自己一路爬回來,就此我們很有默契地稍稍疏遠了兩天,然後,聽說他勾搭上了同年級的另一個女生,而漂亮的金發新人晉升至一軍,帥氣招搖到足以讓我轉移開視線。反正,都沒認真開始過也談不上什麽分手,要知道love、like和adore絕不是同一回事,從來不是。
這一切我從未向涼太細說,就好比沒有哪個富豪的漂亮妻子會承認自己婚前整過容。很難解釋:涼太,我喜歡你,並且不止如此;而我喜歡祥吾這個人,可也不過如此。
寫到這裏,時間已是深更半夜,鋼筆墨水寫完了一筆膽,加墨時滴到了手上,又弄糊先前的幾個字。因此隨手撕下紙頁揉成一團,打算扔進廢紙簍前又猶豫著停住,將紙重新展開。
倒頭就睡前,我最終用新灌滿墨水的筆煞有介事地重重寫下:
——寶貝兒,好久不見,我真他吅媽想你,最後,見鬼去吧!
下次見面時我會說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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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旁涼太猛地站起來,動作大到身後的椅子都哐當倒地,我想他除了驚訝祥吾那狗東西竟還加入了校隊同時,更高興於將有機會把他曾“不勞而獲”的東西——“奇跡”的名號,外加那件當年視作珍寶,如今卻可能抹布樣地丟在哪個角落的8號球衣——堂堂正正地真正贏過來一回,彌補當初的不戰而勝。
我則不然,只覺肚子上早已愈合的刀疤仿佛又突然癢起來。聽著涼太輕描淡寫聲稱“只是看到了”熟人,我沒說話,暗想這他吅媽也是我的熟人,以及,如果此刻他在我面前,我就要一邊撩起我上衣下擺告訴他:看吧寶貝兒,這傷口就是拜你所賜;再一邊向他豎個中指:好久不見,我真他吅媽想你,最後,見鬼去吧!
但當真的見著了他,我只說了第一句,改了第二句,沒說第三句。
事實上,他幫我打過架,也害我和人打了架,本該兩相抵消互不相欠,可八成因為我瘋得嚴重,最終我也只會在心底仍認定自己欠他個人情的同時,罵他是個將女孩子卷進野蠻群毆的極品人渣。
不得不提提這兩件事的來龍去脈,第一件事發生在國二開初,哦,還是個十三號,黴運連篇的日子。如今臉皮厚得對什麽事都不痛不癢,我簡直無法理解當年因為和家人吵架而摔門而去的自己。
尤美一直認為我絕不安分,像我母親,是那種隨隨便便就會從家裏突然消失、再次出現便不知猴年馬月的孩子。順帶一提,她是我姨母,我來日本後便一直寄宿她家。那是個善良而又太愛操心的女人,但她猜對了,關於這一點——十歲時斯蒂文第一次因為在家發現大袋大吅麻而和娜奧米吵架,爭吵最終演變成砸東西,一個水晶光澤的玻璃花瓶就此與裏面半雕謝的玫瑰雙雙慘烈殉情,我竟心血來潮背了點零食和零鈔,離家出走得當機立斷。隔了一晚,父母第二天才找到我,先是娜奧米抱著我哭得梨花帶雨,接著在確認心臟沒被驚出病、情緒稍稍平靜後便又是一頓臭罵,但嚇不跑我不老實的心。
言歸正傳,那日與尤美的爭吵話題毫無新意地,仍舊是娜奧米。提及她已不在人世的姐姐,尤美竟最終掩面而泣,我卻覺得煩心,當場奪門而去,還順手溜走門口放著的一盒香煙。
出門後才意識到十多歲的女生大晚上在街上亂跑不是個好主意,在一處臺階邊獨自坐下,慶幸煙盒裏放了打火機。即便是摻了薄荷的萬寶路也仍舊嗆人,我卻沒有掐滅煙蒂,任由尼古丁味兒湧進肺裏,煙灰掉落一地。
於是找麻煩的便不請自來,幾個看上去比我大上幾歲且來意不善的小子圍上來,說我占據了他們的地盤還在上面彈煙灰。哦,到處亂劃領地範圍,真像是畜生的行為。而很不走運,我當時想找人找茬的打算絕不亞於他們。手指一彈煙頭,又抖落一顆灰塵到地,一仰臉把煙圈往他們其中一人臉上吐,並自認為這個作死方式挺優雅。
因此毫不意外地被拽住了衣領,沒熄滅的煙頭不小心從手中墜落,還不偏不斜掉上我大腿時——嘶,好燙——我才恍然意識到自己或許根本解決不了這種情況。唉,蠢得要命。
按照肥皂劇裏的一貫情節,這該是男主角出場當王子的時刻了。
沒想到的是,竟真的有個灰毛小子突然出現並裝模作樣沒頭沒腦地撞上了其中一人,動作還挺猛,被撞的當場跌倒,還是臉朝地面的姿勢。始作俑者毫無歉意的道歉聲中,我不給面子地當場笑出來,因此成功惹毛一票人。下一秒灰毛的家夥便與其他幾人打了起來,下手出其兇狠,像個長期在腥風血雨裏摸爬滾打的專職混混,讓我差點就要產生錯覺,以為這就是我從小就希望長大後有機會約會的那種男人。
果然只是錯覺。
我認識他,帝光籃球部裏被公認混賬程度無人能及的首發小前鋒。除了長相不賴、球技不壞之外沒半點優點,卻各種缺點全數占盡的人。但要知道事情就是這麽怪,第一眼看到他我便知道,我無論如何也絕不會討厭他,就像第一眼看到涼太時我就覺得我太他吅媽喜歡他,就是這樣。
幾分鐘後在路人甲乙丙丁慌張逃跑,並叫囂著你小子給我等著的場景下,我差點就要拍手叫好。但讚美終究沒說出口,正想著這混小子絕不可能幹出英雄救美不求回報的慈善工作,他便果不其然向我走過來,頗為順手地一把攬過我的肩膀,從我手中拿過煙盒:“怎麽,感激到說不出話了嗎?”
這就是祥吾對我說的第一句話,自大、沒禮貌,但偏偏我就是很感冒。對方態度不言而喻,面對他靠太近的臉,不經大腦的話脫口而出:“你缺不缺女朋友?”
不缺,眼下我替他回答當時的問題,但他一向來者不拒。
不合時宜地想起,娜奧米曾說過每個女孩都喜歡或約會過一個混蛋。現在才發覺這不無道理,因為同混蛋約會有個好處:沒有壓力,不必認真。無論是心理因素還是環境因素,我想我當時的確需要身邊有個人,只要他不該問的別多問,隨便誰,哪怕是個十足的混蛋。
視線中他將煙叼起一支點燃,深吸一口,竟咳嗽起來。腦中一掃先前的陰霾,我當場笑不可遏:“你以前沒抽過煙吧?”
而我第一次抽煙是十一歲,好在我並不喜歡這個味道,這玩意兒也沒變成我的必需品。
虹村前輩總以為和那混小子待久,總有一日我也會變得無藥可救。事實上,該算是我教壞祥吾抽煙喝酒,而他教壞我舉止輕浮和打架鬥毆。瞧瞧,禮尚往來,多公平。
於是一切都那麽順理成章,第二天在學校走廊上看到他“前女友”往他臉上甩巴掌,用快哭出來的表情說你耗費了我那些時間和感情,怎麽可以就此不管不顧?很老套的臺詞和思維模式,我因此幸災樂禍地從祥吾身邊走過,並在姑娘怒火中燒的表情下厚臉皮地對她投去一個同情眼神。得了吧,拍拖就是拍拖,別把自己當消耗品,不該認真時別太認真,尤其當你明知道對方並不在乎你。
因而壞名聲不脛而走,短短幾天便遭校內乃至校外的白眼無數。好在對這種事兒我和祥吾都早已不在乎。我要他教我打球,而我跟班樣地同他去游戲中心,偶爾趁他家沒人時去那吃頓微波食品充當的晚飯,把音箱開到周圍鄰居會來抱怨的程度,在明知他能看到我裙底的情況下站在他家餐桌上跳舞。
其實黑歷史歷時不過十天,我此刻漫不經心地想,連兩個禮拜都沒到的日子並不算長。
沒記錯的話那是個周末,我哼著小調,被祥吾領著走進小巷裏一間興許連營業許可也沒有的Pub。當時我心情不賴,因而沒有拍掉他搭在我屁股上的手。
封閉的空間裏煙味彌漫,不夠亮的燈光沒精打采,沒人理睬有未成年的小鬼混了進來。百褶裙太短,鞋跟又太高,步子邁不開,動作有些別扭。吧臺邊的桌球臺周圍站了幾個同為學生模樣的家夥,姿勢不夠專業,交談嗓音過大,桌角放一堆零票,看樣子是在賭錢。
來不及說“我們繞開他們”,祥吾便已經大模大樣走了過去,手指惡趣味地一勾,撞動桌上一顆球,那滾向另一角後又碰動下一顆,還偏就進洞了。
糟,球的分布一亂,那些家夥的賭局形勢也就隨之亂了套。
氣氛立馬緊張起來,因為有個大個子的家夥一把拽住祥吾的衣領,把他撞到墻上時發出一聲悶響。即便此刻,他也仍舊咧開嘴角,笑得輕浮又無恥。我剛要邁步,就被人從身後架住,一時脫不開。
經驗告訴我,該妥協時別嘴硬:“祥吾,道個歉,我們換個地方。”
“換地方?我看你更該換個男朋友。”架住我的那人自作主張接過話頭。
“多謝關心,但寶貝兒還沒過保質期。”
便是在幾人註意力集中到我身上之時,祥吾突然動了手,膝蓋狠撞向拽住他那人的腹部,扯住他頭發將他腦袋往墻上砸。聽上去挺疼。我趁機用細高跟踩上身邊人的腳,一側身提起手肘向後頂,正中他鼻梁。
群毆因此不可避免,對方下手毫不留情,其間我手肘擦破了些,鞋跟斷了一邊,天曉得又磕青了什麽地方。
四對二,這可不太好。但動拳頭早已不是第一次,本以為並不至於會輕易輸掉,直到混亂中,腹部突然傳來一陣冰涼的刺痛,低頭便發現白襯衫染了血,稍一動彈就扯動傷口,真他吅媽疼。
神經斷層兩秒,反應過來後,我當下毫不掩飾地跪倒在地,一手捂住小腹,呻吅吟得簡直比痛經得厲害的姑娘還要淒慘。事實上,沒那麽疼,但痛苦表演得挺逼真,外加罪魁禍首先生手裏的刀上的確沾血,因此成功嚇到一票人,以為當真惹上了大事,兇器上還貨真價實粘著他們的指紋。
於是肇事的逃跑,留下我在地上蜷成一團,裝哭的聲音漸變成笑,最終同祥吾一道大笑不止,笑這件破事的荒唐,以及,他肩膀上同樣的刀傷。
掌心裏還嵌著地上的玻璃瓶碎渣,他拉我擠進廁所的狹小單間。唉,別想歪,只是為了臨時擦擦傷口止一下血。將襯衫下擺卷起系了系,看到傷口挺長,還割得有些深,自討苦吃地稍稍掰開看了看,這才感覺當真好疼,估摸著回頭應該得縫針。壓住傷口止了下血,不合時宜地羨慕起祥吾穿了深色衣服,深到不至於明顯透出血漬。
一旁馬桶裏還漂著個用過的安吅全吅套,浮在水裏像只死掉的水母。本以為我完全可以一笑了之,嘲諷一句寶貝兒你選的約會地點意境真他吅媽詩情畫意。但,沒機會說出口了,因為他突然托住我後腦,表情輕佻和欠扁地吻了上來。時間場合談不上多美妙,不過對於這個吻本身不討厭,於是我回吻過去,順帶向他展示,別以為這就能讓我不知所措,以及,我吻技也不賴。然後,裝模作樣對他說出來:“寶貝兒,我想我越來越喜歡你了。”
“這是你的事,與我無關。”
“那你有喜歡上我嗎?”
“這是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來做些我們兩個人的事吧。”
……
再之後,記憶就當真斷了層,大概是偷喝了酒精度太高的酒,醒來時傷口已經去縫過了針,斷了跟的瑪麗珍鞋擺在枕邊,臟衣服已扔進洗衣機,宿醉的腦袋有點疼,好在當天家裏人全都不在。
到最後我也沒問他是他將我送回家還是我自己一路爬回來,就此我們很有默契地稍稍疏遠了兩天,然後,聽說他勾搭上了同年級的另一個女生,而漂亮的金發新人晉升至一軍,帥氣招搖到足以讓我轉移開視線。反正,都沒認真開始過也談不上什麽分手,要知道love、like和adore絕不是同一回事,從來不是。
這一切我從未向涼太細說,就好比沒有哪個富豪的漂亮妻子會承認自己婚前整過容。很難解釋:涼太,我喜歡你,並且不止如此;而我喜歡祥吾這個人,可也不過如此。
寫到這裏,時間已是深更半夜,鋼筆墨水寫完了一筆膽,加墨時滴到了手上,又弄糊先前的幾個字。因此隨手撕下紙頁揉成一團,打算扔進廢紙簍前又猶豫著停住,將紙重新展開。
倒頭就睡前,我最終用新灌滿墨水的筆煞有介事地重重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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